
A買車 交付并且登記了,結果B無權處分轉讓了車給C C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并且C拿到了車 此時車所有權歸誰呀?
答: c受讓人 物權法》第106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guī)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guī)定?!?
(1)A把車賣給B,A和B去車管所進行了車輛變更登記,但A跟B說最近有點事,過兩三天就把車給B,但隨后A又把車賣給了C,C也交了錢拿到了車。請問車應該歸誰?各自損失如何索賠? (2)A把車賣給B,A把車給了B,但A跟B說最近有點事,過兩三天和B去車管所進行登記,但隨后A又把車賣給了C說車還沒回來,先跟C去車管所進行了變更登記,C也交了錢。請問車應該歸誰?各自損失如何索賠?
答: 跟C去車管所進行了變更登記,就歸C了。B可以向A按照合同主張賠償。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4月1日,a向b銀行借款100萬,以其設備設定抵押,4月10日a將已經抵押的設備賣給了c,構成無權處分,如果b未登記,并且c滿足善意取得,請問ac之間的合同是有效的嗎?誰可以取得該設備的所有權?
答: 你好,同學。 合同是有效的,C可以取得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