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擔保里面抵押人應該對抵押物是有權處分,那善意受讓人是不是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幽幽
于2022-04-11 17:48 發(fā)布 ??773次瀏覽
- 送心意
圖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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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動產抵押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但是登記了的話是可以對抗的,所以沒有經過登記的話,善意第三人是可以取得所有權的。
2022-04-11 18:11:17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第一條規(guī)定: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是經常發(fā)生的,所以計入偶然所得
2019-07-21 20:02:38

您好,一、兩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xiàn)受到危害,而設置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其中,債權人的代位權著眼于債務人的消極行為,當債務人有權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響債權人權利的實現(xiàn)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債權人的撤銷權則著眼于債務人的積極行為,當債務人在不履行其債務的情況下,實施減少其財產而損害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的行為時,法律賦予債權人有訴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的行為的權利。
合同擔保指合同當事人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有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以確保債權實現(xiàn)和債務履行為目的的措施。如保證、抵押、留置、質押等。兩者都旨在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xiàn)。
二、合同保全與合同擔保的區(qū)別
1、合同擔保沒超出合同對內效力的范疇。
2、合同擔保主要是因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的;合同保全則完全是由法律的規(guī)定產生的。
3、合同擔保較之合同保全而言,對債權的保障作用更為重要因債權人不像擔保權人那樣能夠實際掌握控制實現(xiàn)債權的財產,也不能對第三人享有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4、合同擔保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為前提。
2020-07-22 18:44:52

你好,可以使用企業(yè)會計制度
2020-06-17 19:22:40

你好,是的
個稅法規(guī)定,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取提收入,按偶然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020-05-11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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