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事務所做審計助理需要什么條件?
小武同學
于2022-01-22 21:31 發(fā)布 ??2334次瀏覽
- 送心意
小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不同事務所要求不同,一般會要求相關工作經驗,有注冊會計師證書或者有通過的科目。
2022-01-22 21:33:44

你好? ?有審計的范圍就可以?
2023-03-17 10:30:34

老師,如果會計師事務所里面有注冊稅務師可以做所得稅匯算是稅審工作嗎
2019-09-23 14:02:47

https://wenku.baidu.com/view/0e997031eefdc8d376ee32c5.html你好,打開鏈接參考,里面描述很詳細的
2019-07-03 16:08:41

根據財政部令第24號 公布《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jiān)督暫行辦法》中:
第二十條 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設立分所。
第二十一條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在人事、財務、執(zhí)業(yè)標準、質量控制等方面對其設立的分所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對分所的業(yè)務活動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分所,應當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三條 設立分所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注冊會計師數(shù)量(不包括擬到分所執(zhí)業(yè)的注冊會計師)不低于50名;
(三)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上年末的凈資產和職業(yè)風險基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合伙會計師事務所上年末的凈資產和職業(yè)風險基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
(四)申請設立分所前3年內該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已設立的分所沒有因為執(zhí)業(yè)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設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設立分所的,其成立時間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會計師事務所的成立時間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的分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分所負責人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
(二)至少有5名注冊會計師(含分所負責人);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二十五條 分所的名稱應當采用“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分所所在行政區(qū)劃名+分所”的形式
2015-11-11 1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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