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權10000股,授予價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權;2019年11月取得該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請問這個持股期間是怎么算 是屬于超過一年的情況 還是正好一年呢?
答: 你好!按他給的這個題,肯定是讓你按正好一年來說了
2017年5月,公司授予王某股票期權1萬股,2019年6月全部行權,2019年11月取得該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垎栠@1500元的持股期限從什么時候計算到什么時候?【稅二p58--265(5)】
答: 你好,這是從2017年5月-2019年6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公司于2017年實行股票期權計劃。2017年1月11日獲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10000份(該期權不可公開交易),授予價格為每份6元。當日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8.78元。公司規(guī)定的股票期權行權期限是2019年2月10日至10月10日。于2019年2月13日對4000份股票期權實施行權,當日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10.8元。6月10日鄭某對剩余的股票期權全部實施行權,當日股票收盤價12元。鄭某實施股票期權行權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 正在解答中,請稍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