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老師。請問:8月份的工資,9月份發(fā)放,10月份申報個稅。9月份發(fā)放的時候,做了貸方: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XX元。假如10月份申報的時候,數額和這個金額不一致怎么辦。怎么樣能避免這種不一致的情況。謝謝!
答: 你好,這就需要核算準確一點。
公司代扣代繳職工的個人所得稅,不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嗎
答: 您好,同學,應該通過應交稅費科目。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個人借款放在長期借款科目,調整到其他應收款后,利息要怎么調整?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答: 利息原來的分錄是咋做的 ?利息要代扣個稅


郭老師 解答
2021-10-13 17:10
a?波波? 追問
2021-10-13 17:10
郭老師 解答
2021-10-13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