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請問:納稅人銷售外購的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是應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還是就高征稅?
答: 你好!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實務中會出現(xiàn)三種情形,需要分別處理。 ⑴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沒有分別核算兩者的銷售額,這樣統(tǒng)一按銷售貨物13%稅率計算銷項增值稅,進項稅額全額抵扣。
請教老師,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 機器設備 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 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那這個建筑服務是不是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謝謝
答: 你好 ;? ? 你們屬于兼營了 。? 是的。 你建筑安裝服務 可以? 申請簡易計稅的; 可以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為什么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應分別核算?
答: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兼營可以混營的


蔣飛老師 解答
2021-07-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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