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您好 如果代賬的個體工商戶查賬征收方式,老板除了支付代賬人員工資外,不交其他任何稅費,首先他是有業(yè)務發(fā)生的,是有什么稅收優(yōu)惠政策嗎?畢竟個體戶哪里有這么多費用成本發(fā)票呢
李冰12005686
于2021-07-24 15:15 發(fā)布 ??1452次瀏覽
- 送心意
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1-07-24 15:18
目前查賬只有這些,
三、個人所得稅
(一)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
【優(yōu)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xiàn)行優(yōu)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 1.個體工商戶不區(qū)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3.個體工商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4.個體工商戶需將計算得出的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提供該優(yōu)惠政策減免稅額和報告表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5.2021年1月1日至政策發(fā)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以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





李冰12005686 追問
2021-07-2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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