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是不是2021年12月31號之前取得獎金可以并入綜合所得,也可以單獨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計算,但是2021年12月31號之后取得獎金必須要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個稅了?
答: 尊敬的學(xué)員,您好。 目前的政策是這樣的哦。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但從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真的嗎
答: 是真的,同學(xué),從2022年開始全部并入工資?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dǎo)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wù)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政策規(guī)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繼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相關(guān)條件,可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單獨計算納稅。是不是工資單獨計算個稅,資金單獨計算個稅?
答: 政策規(guī)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可以單獨計算。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或者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單獨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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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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