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4月1日進去甲公司,2017年6.25日被裁員,2017年12月進入乙公司 2019年12提出休年假,可以休幾天
答: 同學,您好,能休五天。
趙某工作已滿6年,2017年在甲公司已休帶薪年假5天,2017年7月1日調(diào)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補休年休假的申請。乙公司對趙某補休年休假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答復是2天,為什么?求解析
答: 你好,本題考查帶薪年休假的計算。根據(jù)表格,對此記憶分成三檔。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在新單位享受的年休假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yīng)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2.5天,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所以是2天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luò)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工作年限從2017年9月4日至今該有幾天年休假
答: 您好,一般都是滿一年有5天,您應(yīng)該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