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利潤總額的25%計算應交所得稅,并將所得稅費用轉入“本年利潤”
答: 同學您好,借所得稅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當期應交(應納稅所得*稅率)+遞延所得稅。1.請問此時利潤還有什么意義呢?所得稅費用也不等于利潤總額*稅率。2.我一直感覺應該是,所得稅費用應該是會計利潤總額*稅率,當期應交是稅法利潤*稅率,差額調整遞延所得稅。但是好像又不是這樣的。這讓我覺得很困惑。既然所得稅費用的計量都不需要利潤總額,那利潤總額的意義是什么呢?
答: 你好,同學。 利潤是會計口徑的經營成果。你現(xiàn)在是所得稅依據(jù)的是稅法。 會計是核算你實際經營成果,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這一題答案為什么將利潤總額乘以25%的金額計入了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答: 沒太明白你是指的哪里 你這里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2B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2季度利潤表利潤總額是131907.18,交所得稅32976.8元。第3季度利潤總額是63507,第3季度實際應交多少所得稅呢?
已知凈利潤率4%,求4季度應納企業(yè)所得稅,應納所得稅額>300萬,應納企業(yè)所得稅=收入*凈利潤率*25%還是所得稅費用=利潤總額-凈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75%?


秋秋1205 追問
2020-07-11 20:46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20-07-11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