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 由于18年12月份工資發(fā)到19年,導致19年有13個月工資,我在個稅APP上把19年1月工資 實際則為18年12月工資 進行了申訴 這樣做是否可行
答: 你好 你申訴的理由怎么寫的 因為稅局那邊是要求的發(fā)放次月申報個稅的。
個稅APP中查到去年12月的工資為2.4萬,但實際月工資是2000多點,是怎么回事
答: 可能是公司借你名字,多申報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7月工資個稅9月所屬期才報,他7月入職7月離職,我離職日期按實際的填,對算個稅有什么影響嗎?
答: 你好,這個沒有什么影響,按照真是申報即可


陸 追問
2020-05-19 14:32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5-1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