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政策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如果您符合上述政策規(guī)定,可以通過填寫《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來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奔佑?5%抵減部份如何做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 :其他收益 這樣對嗎?
答: 你好,同學。 處理是對的,沒問題
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買物資、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取得增值稅與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
答: 你好,是的,因為進項不可以抵扣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更多的是轉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增值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資產處置損益(也有可能是借方)除了以上,是不是還有貸方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也要交?
答: 是的,轉讓無形資產也有增值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