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關于 核定征收有限合伙公司的 匯算清繳的講課嗎
qifan
于2020-03-01 17:19 發(fā)布 ??693次瀏覽
- 送心意
微微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真是抱歉,學堂還沒開這類的課程呢。
2020-03-01 17:21:28

你好 是的 也是需要匯算的
2020-03-03 16:20:37

你好 看你類型 比如如果您是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那么不需要進行匯算清繳,如果您是查賬征收,也就是自行申報的個體工商戶,那么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如果你是合伙企業(yè)也是需要匯算的
2020-03-03 17:02:58

《
需要匯算清繳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30號)文件規(guī)定:
第十三條 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規(guī)定申報納稅:
(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確定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預繳方法一經(jīng)確定,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不得改變。
?。ǘ┘{稅人應依照確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納稅期間實際應繳納的稅額,進行預繳。按實際數(shù)額預繳有困難的,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按上一年度應納稅額的1/12或1/4預繳,或者按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
?。ㄈ┘{稅人預繳稅款或年終進行匯算清繳時,應按規(guī)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時限內(nèi)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四條 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方式的,按下列規(guī)定申報納稅:
?。ㄒ唬┘{稅人在應納所得稅額尚未確定之前,可暫按上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的1/12或1/4預繳,或者按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分期預繳。
?。ǘ┰趹{所得稅額確定以后,減除當年已預繳的所得稅額,余額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確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應納稅額,由納稅人按月或按季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nèi)進行納稅申報。
(三)納稅人
2016-01-06 14:16:16

你好
三月底之前的
具體的疫情影響看你當?shù)囟悇站忠?guī)定吧
2020-02-29 12: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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