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的賬結完后,發(fā)現(xiàn)還有2019年的費用未計入,計入到2020年里,在2020年5月匯算清繳2019年的應納稅所得額該如何調減
答: 你好!是2021年調整2020年的費用,
老師,2019年未實際支付的計提福利費余額,如果在19年的匯算清繳時調增納稅所得額補交所得稅后,在2020年發(fā)生實際支付屬于2019年的福利費時,2020年做匯算清繳時,可以相應調減納稅所得額嗎?
答: 這個的話,只要不超過相關比例規(guī)定,是可以調減的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19年12月收到發(fā)票,一部分是2020年的費用,2019年賬務記到了應付款,然后2019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如何處理
答: 你這個沒有做費用,不需要匯算清繳咋處理,你這個20年做借xx費用貸應付賬款就可以這個


~星~ 追問
2020-01-13 11:31
QQ老師 解答
2020-01-13 11:33
~星~ 追問
2020-01-13 19:30
QQ老師 解答
2020-01-13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