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單位2018年12月30號前發(fā)11月工資,12月工資要在2019年1月發(fā)放,如果2018年12月同時要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話,這個個稅要跟11月的工資合并計稅嗎?
答: 年終獎是單獨申報個稅的,不用跟11月的工資合并
當月工資低于5000,發(fā)放年終獎時按全年獎金單獨計稅如何計算個稅
答: 你好 先用年終獎除以12得到的商數,確定稅率,速算扣除數 然后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當月工資低于5000,需要用年終獎減去工與5000的差額,然后按上述方法計算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我碰到這么個情況,9月發(fā)8月工資的時候,有一個已離職的員工,我在錄個稅時他的信息不通過,我就沒錄他的信息,計提的工資里也減去他的了,但是我發(fā)放工資時忘了走的公戶,備注還是工資,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辦?
答: 如果該員工沒有個稅需要繳納,就按工資做賬。下個月再補錄個稅申報,信息錄入不了要查對一下信息,正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