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公賬戶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增值稅。分錄是不是如下: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答: 是的 分錄對的
老師您好!本年1月份多繳了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4.08元,余額在借方4.08元,我現(xiàn)在5月份該怎么調回來?分錄怎么做?謝謝!
答: 您好,既然已經(jīng)多繳納稅款,就算是預繳人力,就掛借方科目余額了,這個不調回的。等5月份有時間繳納城建稅稅款時,會抵減這個4.08元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老師,應交稅費~城建稅貸方余額0.01元,到年末如何處理?分錄怎么寫?謝謝老師!
答: 你好,沖減稅金額及附加,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0.01 稅金及附加 負數(shù)0.01


美麗心情 追問
2020-01-05 16:14
立紅老師 解答
2020-01-05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