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的,收入和成本核算時是不是跟公司一樣?所得稅如何匯總到總公司核算、申報?
答: 您好,不需要合并匯總繳納的
您好,請問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稅匯總繳納總公司財務應該怎么做?因為分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利潤等都是在分公司自己賬上的,和總公司這邊是兩個不同的法人單位,這個在報稅時能直接在總公司申報系統(tǒng)中做匯總一起交所得稅嗎?
答: 同學。分公司的所得稅本就是總公司處理的。總公司匯算后按比例分配給分公司,分公司承擔自己那部分。 如果是分部 總公司繳納,那么分公司通過其他應付款處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接上圖提問,分公司所得稅已經(jīng)被稅管員截止到19年12月了 那么之前分公司虧損的額度 如何實現(xiàn)利潤補虧呢 今年開始分公司同總公司合并申報 那么虧損額度會并到總公司?理論上不太可行啊
答: 總分公司合并匯總納稅是稅法允許的,補虧通過填報彌補虧損明細表,按合并報表后的虧損額填。如果合并后是盈利的,則無法補虧。 因為一開始就按獨立申報操作的,該補虧,需要與稅局做好溝通工作。如果稅局強制性不允許不虧,那分公司的虧損確實無法彌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