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某是保險公司經紀人,與保險公司簽訂有勞務合同。2019年4月該保險公司根據業(yè)績分三次給胡某發(fā)放報酬。分別為3800元、11200元和50000元(均不含增值稅)。胡某4月份獲得的勞務報酬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的金額為()元。(不考慮附加稅費)A65000B52000C48750D39000解析糾錯并入綜合所得的金額=收入額-展業(yè)成本-附加稅費=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1-25%)-附加稅費=(3800+11200+50000)×(1-20%)×(1-25%)-0=39000(元)答案中1-25%是什么意思
答: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yè)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計入當年綜合所得的金額=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1-25%)-附加稅費,這個是計算公式。
成本核算時候,附加稅是也要加進去么?那為什么合同一般都是額外標注增值稅,沒有附加稅的部分?
答: 小規(guī)模納稅人是價稅合計數,一般納稅人都是分開的,這里說的是增值稅,不是附加稅,附加稅不計入里面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如果14是贈品成本的話,增值稅增大的影響真的可以忽略不計嗎?如果考慮增值稅附加稅,方案二還會是較合理的嗎?
答: 方案一,方案二本來是分別針對本題的兩種促銷政策來的,你仔細審題,不是兩種計算方法,而是針對促銷方案一方案二分別做出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