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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公司是2018年11月才成立的,公司的電費2019年5月才支付18年11月-19年4月 半年的電費150352.8元,發(fā)票還沒有開給我們,這個5月份的時候怎么做賬
12月電費在1月初支付并開具專票,請問12月需要掛賬暫估,還是12月不做賬,1月份支付取得發(fā)票直接計:借:管理費用-電費,貸:銀行存款
企業(yè)去年收到電費賬單,但未支付費用,未取得發(fā)票,今年匯算清繳前仍無法付款取得發(fā)票,需要以前年度納稅調(diào)整。如何做會計分錄?


豆豆 追問
2019-06-18 15:23
郭老師 解答
2019-06-18 15:24
豆豆 追問
2019-06-18 15:25
豆豆 追問
2019-06-18 15:26
郭老師 解答
2019-06-18 15:28
豆豆 追問
2019-06-18 15:34
豆豆 追問
2019-06-18 15:34
郭老師 解答
2019-06-18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