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公民趙燕,受聘于杭州市一家科技公司,2019年入情況如下:每月領(lǐng)取工資、薪金13600元;個人負(fù)擔(dān)“三險一金”每月200元;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時,向單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下上小學(xué)的兒子一人;尚在償還貸款的于5年前購入的境內(nèi)住房一套;年滿60月歲的父母兩人。趙燕為獨生子女,所購住房為首套住房,夫妻約定子女教有利自房貸款利息全部由趙燕扣除。假設(shè)趙燕只有工資、薪金所得,無其他綜合所得。要求:計算趙燕2019年匯算清繳共應(yīng)納多少個稅。
答: 您好? 稍等? 解答過程中
今年申報的 個稅中的 孩子教育專項扣除。2020年的匯算清繳中 能做扣除嗎
答: 同學(xué),你好?,F(xiàn)在可以補(bǔ)充填報2020年的匯算清繳中,如果多繳稅,可以申請退稅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xué)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月申報時個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沒有錄入,在個稅匯算清繳時可以填扣除專項附加扣除數(shù)嗎?
答: 是的 可以重新填報扣除 然后重新計算個稅
剛才看到人家提問,木木老師回答兩處發(fā)的都是工資薪酬,在次年不用個稅匯算清繳,請問申報時兩家單位各申報各單位所發(fā)放的工資嗎,然后扣除項只安排在一家單位扣除是嗎?
老師您好,去年的工資已經(jīng)支出了,但是漏報幾個人的個稅,現(xiàn)在可以在2月份工資里面補(bǔ)申報了,然后在2021年的匯算清繳里面扣除嗎


毛 追問
2019-06-13 10:17
郭老師 解答
2019-06-13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