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靖曦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19-06-03 15:52
律師事務所及其從業(yè)人員個人所得稅處理指引
律師事務所及其從業(yè)人員取得收入,按照以下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1)律師個人出資興辦的獨資和合伙性質的律師事務所的年度經(jīng)營所得,作為出資律師的個人經(jīng)營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jīng)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計算其經(jīng)營所得時,出資律師本人的工資、薪金不得扣除。
(2)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應將年度經(jīng)營所得全額作為基數(shù),按出資比例或者事先約定的比例計算各合伙人應分配的所得,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jīng)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律師事務所支付給雇員(包括律師及行政輔助人員,但不包括律師事務所的投資者)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作為律師事務所雇員的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按規(guī)定的比例對收入分成,律師事務所不負擔律師辦理案件支出的費用(如交通費、資料費、通訊費及聘請人員等費用)的,律師當月的分成收入,可在不高于該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內(比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一般為30%),扣除辦理案件支出的費用后,余額與律師事務所所發(fā)工資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律師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時,不再減去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收入全額(取得分成收入的為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后的余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兼職律師應于次月7日內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6)律師從接受法律事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的法律顧問費或其他酬金,均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