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以打包價格賣(合同上只有一個總價),2009年之前和之后的稅率不一樣,那有什么方法可以分割售價后按不同稅率交稅?
答: 可按出售時賬面價值即減掉折舊后的賬面余值,占總資產(chǎn)賬面價值的比例,再乘以合同總價,來確定售價
請問為什么會有2009年一月一日限制 之前和之后購買的稅率不同?還有后面賣出的價錢不應(yīng)該直接銷售額乘以稅率嗎?
答: 你好,這個2019,1,1之前增值稅發(fā)票是不能抵扣,這個購買固定資產(chǎn),所以這個之前處置是可以簡易計稅,之后購買是可以抵扣,那這個就需要按一般計稅13%交稅,處置的時候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xué)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的固定資產(chǎn),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原因是什么呀?2009年之前購入固定資產(chǎn)的增值稅是怎么處理的?
答: 你好,08年以前都是營改增以前沒有抵扣過進項的,簡易征收,08年以后有部分行業(yè)陸續(xù)開始實行增值稅,抵扣過就不能按簡易征收政策了。


綠地 追問
2019-04-24 15:57
文文老師 解答
2019-04-24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