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6-01-04 09:15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zhuǎn)讓無形資產(chǎn)、銷售不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chǎn),均屬于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
本規(guī)定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chǎn)。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zhì)的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上述四項規(guī)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6.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