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 2019年匯算清繳,是2018年1---12月份的賬嗎?
答: 是的,是2018年度帳。
公司2018年12月份的工資在2019年1月份下發(fā)的,公司2018年12月開業(yè),2019年1月份申報的3000元,2019年匯算清繳沒有進行扣除,那么能放在2020年做匯算清繳扣除3000元嗎,申報期2019年1月,實際工資是2018年的
答: 實際是18年的就不能在20年的申報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2019年1月份預繳2018年12月份的土地增值稅是否可以在2018年匯算清繳前扣除?
答: 你好,18年的時候沒有計提嗎?只能在19年了。


趙英老師 解答
2019-04-14 17:05
綠蘿 追問
2019-04-14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