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的年終獎是2019年2月份發(fā)放的,會計在4月份申報年終獎的個稅。但是會計沒有在2018年度計提該筆年終獎金,而是直接將獎金做在了2019年2月份損益里面。這個應該怎么辦?
答: 沒有關系,保持連續(xù)性即可,即2019年年終獎在2020年計提與發(fā)放。
2019年2月份發(fā)放2018年工資的年終獎金,會計說在4月份申報個稅,可否?會計2018年并沒有計提這筆獎金,直接把獎金做入了2月份當期損益里面,可否這樣操作?最簡便的方法是什么?
答: 你好,應該在3月份申報,如果在4月份申報會有稅務風險??梢栽诋斊谟浫霌p益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2019年的年終獎金2020年1月份發(fā)放的,可以計提到2019年費用?但是2018年的年終獎金也是1月份發(fā)放但是也是做在2019年的,因為當時2018年不存在繳納所得稅,所以但是無所謂。問題是我2019年可以做2018年度的年終獎金費用和2019年的年終獎金費用么?
答: 可以的,你想2019年稅前扣除需要計提到2019年賬上, 那你這個18年原則是需要18年計提的,證明你們這個18年年終獎是19年獎金不能是18年年終獎才可以,你要是全部想2019年稅前扣除話,


獨上西樓 追問
2019-03-25 21:38
獨上西樓 追問
2019-03-25 21:38
文文老師 解答
2019-03-2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