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2009年成立,該公司所得稅稅率25%,當年發(fā)生虧損360萬元,2010年至2015年每年實現(xiàn)利潤總額為40萬元,則2017年年底該公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方余額為多少萬元
答: 看你到底彌補了多少,沒有16、17利潤。五年稅前彌補,其后稅后彌補
2017年年初,“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余額為貸方余額,金額為40萬元,2017年實現(xiàn)凈利潤100萬元,提取盈余公積10萬元,分配利潤30萬元,則2017年年末時未分配利潤的數(shù)額為多少萬元?
答: 是一百萬元,就是:40+(100-10-30)=100萬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某企業(yè)所得稅率為33% 2000年發(fā)生80萬虧損,2001年至2006年每年實現(xiàn)利潤為10萬 則2006年年底該企業(yè) 利潤分配_未分配利潤 科目的借方余額為( )
答: 你好,按稅法規(guī)定,允許用當年利潤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不得超過五年,因此,該企業(yè)2004年實現(xiàn)的利潤10萬元,應交所得稅3.3萬元,2004年年底該企業(y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借方余額=80-10×5-(10-3.3)=23.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