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如果年終獎的金額在1月申報了全年一次性年終獎,年終獎的金額綜合所得是否可以不用申報?
答: 你好,已經(jīng)單獨(dú)申報了,綜合所得就不用申報了
如果我在2019年1月發(fā)放了2018年度年終獎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2019年12月計(jì)提了2019年度年終獎,2020年1月支付并申報,那該年終獎是否可以在2019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稅前扣除并同時在2020年1月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
答: 您好,您說的是可以的
一名會計(jì)如何讓領(lǐng)導(dǎo)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cái)務(wù)會計(jì)越老越吃香,實(shí)際上是這樣嗎?其實(shí)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我想問一下年終獎通過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個稅的,匯算清繳的時候是不是會并入綜合所得中?那如果全年綜合所得加上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到6w的是不是可以申請退稅
答: 全年綜合所得加上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到6w的,可以申請退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年只報一次,如果2019年的年終獎在2020年的某月或12月報,那2020年的年終獎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報2020年12月份時還可不可以申報?
老師:一次性年終獎如果并入終合所得里扣個稅,這個申報的時候,是怎么申報的,是按“工資薪金所得”申報吧?不能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申報吧?
18年度的獎金12月份沒有發(fā)放,1月份才發(fā),如何申報,工資做工資薪金申報,年終獎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嗎?現(xiàn)在是申報新報表了,如果19年度再發(fā)年終獎到時候怎么申報
2019年的全年獎在2020年1月發(fā),1月沒報個稅,需要在2月申報個稅,想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算個稅,是不是意味著如果我們2020年年終獎如果是12月份發(fā)的話就不能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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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20:16
小惑老師 解答
2019-02-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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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