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外管證明,合同是2014年8月的可以嗎
答: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稅務機關為其核發(fā)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其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 也就是說 今天12.06起簽合同,12年1月05日到期,到期前需延長經營期限的,必須先到主管稅務機關核銷后重新申請。最長到5月05日吧 大概,
老師我的外管證明還沒有開,現在需要開,我簽的和同事2014年8月的,這種情況稅務機關給開嗎?
答: 應該給開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合同金額10萬,按80%開了外管證.外管證金額8萬,已經開票,外管證快到期了,是否可以核銷,然后那20%另開外管證?
答: 你好! 可以這么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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