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人稅收系統(tǒng)里。2月公司申報個稅的時候,能否一部分員工申報的是1月發(fā)的12月工資,一部分員工申報的是1月發(fā)的1月工資?
答: 你好,不可以這樣申報的 應當都是按1月份應付工資金額填寫申報 而不是填寫1月份實際發(fā)放的工資金額申報
自然人稅收系統(tǒng)里面,例如:2月15日報工資的時候,能否一部分人報的是1月發(fā)的12月工資,而另外一部分人報的是1月發(fā)的1月工資?因為我們公司有兩個新員工的工資比較特殊,他們1月份的工資分兩次發(fā),第一次是在今天1月30號發(fā),第二次是在2月15號發(fā)。發(fā)完這兩次1月份的工資之后,以后他們的工資都是按照公司的制度照常,每月發(fā)上月的工資。那么在2月15號我申報工資的時候,能否一部分人申報的是1月發(fā)的12月工資,而這兩個人申報的卻是1月發(fā)的1月工資,這樣可以嗎?
答: 你好,可以的,只要是一魚粉發(fā)放,不管是哪個月的可以2月份申報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月工資計提,1月報表賬面上計提。1月發(fā)放工資,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系統(tǒng)。2月發(fā)放工資,3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系統(tǒng)。)個稅是這么計提和發(fā)放的對吧?能不能當月賬上計提當月發(fā)放當月入個稅系統(tǒng)呢?然后我還有個問題,假如是12月份的工資,12月計提,一月發(fā)放,二月申報個稅,福利費可以計入員工工資的那部分是12月份入賬的,那也是12月計提進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然后報個稅時要把這筆金額和12月份的工資計入2月份合并申報是嗎
答: 您好 一月工資當月計提 2月份發(fā)放 3月份申報 一般是這樣的次序 發(fā)放福利費對應的跟發(fā)放工資的月份對應一起申報 比如您1月份發(fā)放工資 1月份發(fā)放的是12月份的工資那就2月份的時候1月份福利費跟12月份的工資一起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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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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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2:55
鄒老師 解答
2019-01-3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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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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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