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人員的工資已經計提,但是公司賬戶上沒有錢,如果2019年5月31日之前沒有發(fā)工資,應付職工薪酬貸方三萬塊錢,是不是不能扣除,需要納稅調增?個稅已經申報。
答: 您好!是的。是要先納稅調增
本年計提工資10萬,個稅申報10萬,實際發(fā)放也是10萬(假設沒任何扣除),但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余額有5萬(以前年度的),在不調整個稅申報以及不發(fā)放工資的情況下,如何處理?
答: 你好,你可以轉入營業(yè)外收入。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12月份的工資可以1月份再計提嗎,我們9.10.11月的工資都沒發(fā),做了應付職工薪酬,是不是只要在18年5月31日之前付了就可以稅前扣除,不然是不能扣除的。
答: 你好,可以補計提 是的,需要支付了才可以扣除的


^愛瞌睡^ 追問
2019-01-17 09:47
宋生老師 解答
2019-01-17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