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財稅(2018)54號文件,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500萬的設備可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那我們公司18年12月購進的20萬元的設備,能在1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嗎?
答: 您好,根據(jù)文件規(guī)定,這是可以的,只需要填固定資產(chǎn)加速折舊的表格
公司買入的300萬的設備稅法上允許一次性折舊計入當期成本費用,請問我做賬也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嗎?這樣就不用涉及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的調(diào)整事項了
答: 你好,不是的,還是計入固定資產(chǎn),還是計提折舊,只是在計算所得稅時可以可以全額一次性計入費用,而且也不是一定要這樣,可以繼續(xù)按月按折舊金額稅前列支而不全額列支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去年多入成本和費用了,今年在做賬的時候沖減了,那今年在做去年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需要調(diào)減嗎
答: 你好,對的是的,需要這么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