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項扣除的個稅,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的么? 那1月份發(fā)12月份的工資的時候,可以用專項扣除么?還是說2月份發(fā)1月份工資才可以
答: 2月份發(fā)1月份工資才可以用。
那個專項扣除的個稅,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的么? 那1月份發(fā)12月份的工資的時候,要用專項扣除么?
答: 你好,您要是一月份發(fā)放工資及可以使用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19年1月份發(fā)工資的時候,還是發(fā)1月份工資的時候?才可以扣除個稅專項嗎?
答: 申報的時候所屬期是1月才可以扣除專項。
2019年2月15日發(fā)放 2019年1月份的工資時 (專項扣除累計扣除是從2019年1月15日發(fā)放2018年12月份的扣除基礎上累積計算的,還是從新開始計算)
稅專項附加扣除是從發(fā)12的工資開始算還是從發(fā)1月份的工資開始算?比如1月份發(fā)12月工資,那12月份工資是不是就可以享受這個政策了?
2019.1.22日申報的個稅專項扣除,公司1月25號發(fā)工資,1月份沒享受專項免除的個稅,2月份再發(fā)工資的時候可以把1月份沒享受的專項扣除補回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