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終獎2018年12月14日發(fā)放,2018年12月未進行申報,19年申報影響19年年終獎,怎么處理?
答: 19年1月份是可以申報2018年所屬期的個稅的
年終獎2017年的年終獎在2017年12月發(fā)放,稅款所屬期2017年12月,2018年1月申報,那么2018年11月可以發(fā)放2018年的年終獎嗎?
答: 你好,是可以的,年終獎所屬期一般是按年來說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2017年12月計提2017年度的年終獎,然后2018年1月份申報,發(fā)放,那我2018年12月可不可以計提2018年度的年終獎?那我2019年1月申報,發(fā)放?
答: 你好,可以今年12月份計提,明年1月份申報發(fā)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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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靜好 追問
2019-01-04 17:36
三寶老師 解答
2019-01-04 17:38
歲月靜好 追問
2019-01-04 17:42
三寶老師 解答
2019-01-04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