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我問下目前有增值稅稅率11%,這個檔嗎,適用范 問
19年開始就改為9%的稅率了 答
老師,我們是一家生產(chǎn)型企業(yè),現(xiàn)在出口一批貨物,成交 問
EXW 下報關單顯示的 100 美元 “雜費”,應確認為境內(nèi)工廠至出境口岸裝載前的運輸及相關費用 / 保險費;該費用須計入完稅價格,按 “雜費” 欄填報并以正價 100 美元申報 答
請問七月份一共有兩筆報關單,之前沒有出口過,首次 問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答
老師好,請問這個月社保又變了嗎?今天準備申報社保 問
你好,這個可以直接聯(lián)系本市12333問問什么情況哈, 答
請問,個人工商戶,找的小時工干活,這個發(fā)放工資分錄 問
可以的,按勞務報酬申報個稅 答

銷售已使用半年的進口小汽車3輛(購買時未抵扣進項稅額),開具普通發(fā)票取得收入61.8萬元,3輛迸口小汽車固定資產(chǎn)的原值為60萬元, 銷售時賬面余值為58萬元。計算該廠應納的消費稅、增值稅。
答: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chǎn),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應區(qū)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注:固定資產(chǎn)中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從2013年8月1日起,其進項稅額準予抵扣。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消費稅 : 汽車銷售公司銷售超豪華小汽車需要繳消費稅,其他小轎車不需要繳納消費稅。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 129號)文件規(guī)定: “小汽車”稅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稅目。征收范圍為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chǎn)(進口)環(huán)節(jié)按現(xiàn)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
銷售已使用半年的進口小汽車3輛(購買時未抵扣進項稅額),開具普通發(fā)票取得收入61.8萬元,3輛進口小汽車固定資產(chǎn)的原值為60萬元,銷售時賬面余值為58萬元。消費稅稅率12%增值稅和消費稅怎么計算
答: 你們是什么企業(yè)?怎么銷售還涉及消費稅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固定資產(chǎn)(不含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當期申報抵扣的固定資產(chǎn)進項稅額 這里填222466.38 還是填33307.12 填表資料:全部進項發(fā)票合計金額 222466.38 進項稅額合計33307.12
答: 注:全部票都是固定資產(chǎn)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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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0:44
陳娟老師 解答
2018-11-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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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0:59
陳娟老師 解答
2018-11-19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