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公司是2016年成立的,2016年虧損了5000元,2017年第季度交了500企業(yè)所得稅,2017年年底的時候虧損了10000元,我們在做2017年企業(yè)所得稅年報的時候,把2016年虧損和2017年虧損調增剛好2017年盈利了把2017年第二季度繳的企業(yè)所得稅低了
答: 就不存在補稅和退稅了哈,但是在賬上我們要不要做分錄體現(xiàn),如果需要做分錄的話,怎么做?
老師,我們企業(yè)2016年成立,2016年虧損120717.8元,2017年虧損107710.45元,2018年我盈利23769.46元!我想問,我2018年第四季度報所得稅的時候我用交稅嗎?最后匯算清繳的時候我不是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答: 你18年盈利23769.46元,大于16、17年的虧損,你可以補完虧損后的金額,是要繳納所得稅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17年第二季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時可以用2016年的虧損彌補嗎?
答: 2017年第二季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時不能用2016年的虧損彌補,一般是年終匯算清繳時用


鄒老師 解答
2018-07-01 21:50
sennuo 追問
2018-07-01 21:55
鄒老師 解答
2018-07-01 21:59
sennuo 追問
2018-07-01 22:02
鄒老師 解答
2018-07-01 22:07
sennuo 追問
2018-07-01 22:15
鄒老師 解答
2018-07-01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