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取消出口退稅的貨物外,委托方不再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此前未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的不再報送;受托方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不再提供委托方主管國稅機關簽章的《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國稅公告2015年第29號,這個政策目前還適用嗎?
小魚兒
于2025-03-29 11:31 發(fā)布 ??78次瀏覽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5-03-29 11:35
您好,政策目前仍然有效,沒有后續(xù)文件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等文件進一步簡化出口退稅流程,但未涉及委托出口證明的調整。全面推行電子化后,部分流程可能通過電子稅務局自動處理,但核心要求仍與29號公告一致。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政策目前仍然有效,沒有后續(xù)文件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等文件進一步簡化出口退稅流程,但未涉及委托出口證明的調整。全面推行電子化后,部分流程可能通過電子稅務局自動處理,但核心要求仍與29號公告一致。
2025-03-29 11:35:02

您好,您外貿公司只是受托方,您根據您收到的代理費確認收入,并交納相應的稅款就可以
2019-09-19 12:22:43

是的,就是你們代理的號碼
2019-03-12 17:04:47

這里你混淆了
一定是生產企業(yè)才可以退稅
2020-02-09 15:45:42

就是簽訂貨代委托書
報關行是代理報關的。貨代公司是代理辦理出口貨物運輸事宜的。
一般進出口公司出口是委托貨代辦理出口運輸事宜. 同時也由貨代安排報關行代理報關(但理論上說報關行是代理進出口公司在報關.接受的也是進出口公司的委托,所以有代理報關委托書).
2018-11-16 14:38:35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