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交稅怎么做稅
工會經費的計繳依據是企業(yè)全月職工的工資金額,按2%上繳,如果獲批成立工會,每月會得到工會補助。工會經費具體核定是當地工會組織負責,請咨詢當地工會組織。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guī)定,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于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工會經費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取得的,它的來源的合法性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56號)第四條的解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中所稱每月全部職工工資,是指按稅收規(guī)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額。該數額是允許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的計算基數。因此,計提工會經費的基數應該是計稅工資總額,而不是實發(fā)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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