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檢測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案例:
丙地產公司與B工程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簽訂《項目一標段樁基檢測技術服務合同》,丙地產公司按“技術合同”稅目計算繳納印花稅。
分析:國稅地字〔1989〕34號文件明確,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huán)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guī)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于技術服務合同。根據上述合同,樁基檢測服務作為一般性技術檢測,應屬于“加工承攬合同”中的“測試”,丙地產公司應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樁基檢測合同屬于什么類型合同?監(jiān)理合同又屬于什么合同?
監(jiān)理合同確定不繳納印花稅;樁基檢測合同是我現在也遇到的問題,但我個人理解應為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檢測合同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質量檢測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舉的征稅范圍,不需繳納印花稅。
另外,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樁基檢測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由會計學堂發(fā)布,樁基檢測合同的性質是該問題的關鍵,印花稅的哪些類別合同中,你可以一一對比,這是不熟悉的情況下,本文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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