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何確認收入?

2019-07-31 11:34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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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何確認收入,學習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時,三個點是必然會觸及的,一個是本文問題中的確認收入,一個是清算流程、再一個是清算條件,本文說說其中兩個,咱們一起看看。

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何確認收入?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全額開具商品房銷售發(fā)票的,按照發(fā)票所載金額確認收入;未開具發(fā)票或未全額開具發(fā)票的,以交易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所載的售房金額及其他收益確認收入。銷售合同所載商品房面積與有關部門實際測量面積不一致,在清算前已發(fā)生補、退房款的,應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調(diào)整。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chǎn)的行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chǎn)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何確認收入?

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條件

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一)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chǎn)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jīng)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的;

(四)?。ㄗ灾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何確認收入的分析大家也看了,三類情形,這是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特點,難么要確認收入也需要分情形分析,比如全額開具商品房銷售發(fā)票,大家可以以次作為思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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