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的通知

2017-07-21 11:01 來源:網友分享
1303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的通知,會計學堂小編帶你了解!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8號)和《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我們制定了《應用指南》,現予印發(fā),與《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同步實施.納入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試點范圍的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試點工作中應當參照本應用指南所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經過會計學堂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財政部印發(fā)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的通知了了,更多相關會計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