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支付員工的工資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答:員工的工資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和增值稅.
是否能抵扣,需要符合三個條件:
一、是一般納稅人;
二、取得抵扣憑證(專用發(fā)票的抵扣聯);
三、抵扣項目用于增值稅應稅業(yè)務;
很明顯,員工工資沒有抵扣憑證,所以不能抵扣.
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guī)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guī)定.任何地區(qū)、部門均不得規(guī)定免稅、減稅項目.
拓展資料: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huán)節(jié)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針對企業(yè)支付員工的工資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的問題,上述文章的解答是不可以進行抵扣,并列舉了相關的規(guī)定.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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