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按照我國增值稅條例規(guī)定,出口產品的增值稅實行零稅率,為出口產品所購進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退回.但在實際操作中,進項稅額只是部分退回,未退回的部分不能再抵扣,這時就要作進項稅額轉出的處理.
案例描述
甲企業(yè)10月份購進外銷商品一批,價款10 000元,增值稅1 700元,合計11 700元.該批商品全部外銷,售價16 000元.經計算,當期免抵稅額900元,抵減內銷商品應納稅額假設為8 500元,其余800元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則會計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銀行存款 11700
借:銀行存款 16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6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0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商品應納稅額) 9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9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8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00
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上文介紹了在主營業(yè)務收入和待處理財產損益里面核算,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大家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發(fā)生錯誤,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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