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票需要價稅分離嗎
答: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可以全額抵扣的,所以就不價稅分離了.
價稅分離什么意思?
答:價稅分離是指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將商品或勞務的價款及其應征流轉稅款在發(fā)票中分別注明.實行價稅分離的目的是將隱含的稅款從商品或勞務的價格中分離出來,給購買商品或勞務的廠商和消費者一個明白.
廣義的價稅分離泛指一切流轉環(huán)節(jié),既包括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又包括零售環(huán)節(jié).狹義的價稅分離僅指零售環(huán)節(jié).實行價稅分離制度,消費者可持購物(購買商品或勞務)發(fā)票按有關規(guī)定向稅務局(所)抵扣一部分稅款.稅務局所根據消費者提供的購物發(fā)票核實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的廠商的業(yè)務量,對廠商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以減少稅款流失;并通過抵扣稅款克服流轉稅的累退性.

價稅分離的成因如下:
價稅分離導源于稅負轉嫁.稅負轉嫁是商品生產經營者利用種種方式將所納稅款轉移給他人負擔的經濟現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負轉嫁是商品
生產經營者的主動行為.商品生產經營者為了獲取較多的利潤,通過提高或壓低商品的價格將所納稅款部分或全部轉嫁給他人承擔.一般有兩種轉嫁方式,一是順著經濟運行的方向轉嫁,即通過提高商品的售價將稅負轉嫁給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的廠商,再轉嫁給購買初級產品的廠商,...,如此轉嫁下去,最終轉嫁給消費者,這時,消費者成為負稅人.這種轉嫁方式稱為順轉或前轉.二是逆著經濟運行的方向轉嫁,即通過壓低商品的進價轉嫁給供應者,這種轉嫁方式稱為逆轉或后轉.
上述轉嫁方式是稅負轉嫁的兩種基本方式,比較而言,前轉比后轉更隱蔽、更容易、更普遍.因為后轉是將稅負轉嫁給生產要素或課稅商品的提供者.其轉嫁要受到條件和范圍的限制.將稅負轉嫁給生產要素的提供者,即轉嫁給生產資料供應廠商和勞動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納稅廠商是這些生產資料的壟斷性質的購買者,購銷雙方的市場地位不平等,購物者稅負增加只不過為其壓低購價提供了一種借口.其二,廠商在不影響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不影響企業(yè)凝聚力的前提下,可利用其對工資的決定權,通過降低相對工資來轉嫁稅負.將稅負轉嫁給課稅商品的提供者,一般只在總承銷商與生產廠家之間發(fā)生,范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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