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附稅率表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018年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當月收入額 - 三險一金 - 法定扣除費用 3500元)×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職工A在1月份的應發(fā)工資為4800,獎金為3000元,工資扣款項:基本養(yǎng)老600元,醫(yī)保金140元,住房公積金630元、年金130元及失業(yè)保險金40元。
職工A在1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4800+3000-(600+140+630+130+40)-3500-300=2460元。
職工A當月應交個人所得稅為141元:
不超過1500元的稅:1500*0.03=45元
超過1500元至4500元部分的稅:960*0.10=96元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相信您現在應該也是掌握了。您可以將本篇文章案例單獨抄下來,這樣您下次復習的時候可以再練習一下看有沒有忘記,這樣才會掌握得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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