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現(xiàn)金流必須一致嗎?
原來營業(yè)稅時購買不涉及稅金,現(xiàn)在改增值稅了,購買的價款中包含了一部分支付給銷售方的增值稅,但是業(yè)務性質還沒有變,如果是購置固定資產,全部屬于購置資產,這里面就包括了支付該銷售方的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192號)第一條第(三)項規(guī)定,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貨款、勞務費用的對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進項稅額如何指定現(xiàn)金流量?
答:銷售商品時收到的款項,全部計入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xiàn)金里,這個收的款項,包括貨物價款和銷項稅額(即按含稅價計算的應收款項)
采購貨物時支付的款項,全部計入采購材料、勞務支付的現(xiàn)金里,這個支付的款項,包括貨物價款和進項稅額(即按含稅價計算的應付款項)
銷項減去進項后為應繳納的增值稅額,這個增值稅額用現(xiàn)金支付后,計入現(xiàn)金流量表的繳納稅款支付的現(xiàn)金項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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