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怎樣做?

2018-12-03 16: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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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新準則出來后,有一個較大的會計科目變動就是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納稅人就要注意對這兩個科目的會計處理了,因此對于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企業(yè)的會計要從另外一個角度出發(fā).那么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怎樣做呢?

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怎樣做?

答:盡管已經取消了預提費用,不過沒關系也可以用其他應付款來代替,或者繼續(xù)用預提費用科目.實際發(fā)生金額與預提不一致時,調整即可.

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預提費用是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雖然這些費用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但它們并不是企業(yè)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其同樣不符合新準則對負債的定義.

概括起來,利用"兩費"做假賬主要有隨意改變"兩費"的攤銷、預提期和攤銷、預提額:"掛而不攤"掩蓋虧損;將不屬于"兩費"的內容列入"兩費";將屬于"兩費"的內容未列入"兩費":"兩費"攤入和預提對象不正確:"兩費"在會計報表上披露不準確等幾種情況.

新準則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怎樣做?

在哪一號文件中指出取消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呢?

企業(yè)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第1號》(征求意見稿)中的"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在《企業(yè)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第1號》(征求意見稿)中曾經有過這樣一段解答:《企業(y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未單獨設置"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科目.但是,企業(yè)在日常核算過程中發(fā)生與預提和待攤性質相關的支出,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增設這兩個科目.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對于符合待攤和預提性質科目的余額,應作為"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流動負債"列示.這里并沒有清晰地說明新準則下"待攤費用"、"預提費用"應該如何核算,但畢竟是有了個說法,后來可能是專家們也覺得這種說法欠妥,便在《企業(yè)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第1號》正式發(fā)布時將之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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