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資金開支賬務處理
扶貧資金核算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通過"公積公益金"科目核算,撥入扶貧資金記該科目的貸方,支出記借方或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然后結轉;二是通過"補助收入"科目核算,撥入扶貧資金記貸方,使用資金記入"農(nóng)業(yè)發(fā)展支出"、"管理費用"、"經(jīng)營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這種方法使用較少);三是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撥入款項記入該科目的貸方,項目支出記入本科目借方,工程類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完工結轉后將相應的專項應付款余額轉入"公積公益金"科目.
扶貧資金支出,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管理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銀行存款等

關于扶貧項目的核算科目怎么確認?
答:我們從三個科目來進行分析."公積公益金"、"補助收入"、"專項應付款"三個科目雖有共性,即都包含無償撥款的核算,毋需償還,但仍存在諸多差異.
"專項應付款"科目屬負債類科目,新制度在會計科目附注中提到:有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可增設"專項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撥款項目完成后,形成資產(chǎn)的部分,相應轉入"公積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資產(chǎn)的部分,報經(jīng)批準后沖減該科目,余額不需上交的轉入"公積公益金"科目,不進入當年的收支決算."補助收入"科目屬損益類科目,主要核算財政等部門的補助資金,一般不帶有項目"帽子"或不形成資產(chǎn),年終要進入當年的決算,收入與當年支出科目相關或配比."公積公益金"科目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它的來源渠道有:從本年收益中提取、資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chǎn)重估溢價、土地補償費、"四荒"拍賣收入、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轉入,公積公益金按規(guī)定程序可用于轉增資本、彌補虧損和集體福利等基礎設施建設.
扶貧資金是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它不屬于村級當年的收入,扶貧資金還可用于農(nóng)戶發(fā)展生產(chǎn)補助,村經(jīng)濟合作社取得扶貧款后不僅不能確認為權益,而且具有負債的特性,結余的資金未經(jīng)扶貧聯(lián)系單位同意,不能移作他用,滾存下年使用,不參與當年的收支決算.
扶貧資金開支賬務處理.不形成固定資產(chǎn)的,先將相應的專項應付款余額沖減"在建工程"科目,不足部分結轉到"經(jīng)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更多精彩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官網(wǎng)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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