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借款無利息賬務處理
會計實務中,集團公司的母公司借款融資能力強于子公司、借款費用低于子公司,在子公司有資金需求(在建工程)時,由母公司負責統(tǒng)籌向金融機構借入資金,母公司再將資金提供給集團內的子公司使用,以滿足子公司的資金需求(在建工程),子公司等額支付母公司該借款發(fā)生的借款費用.
從母、子公司個別財務報表角度看,母公司負擔借款成本,但母公司賬面上不存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從而不能將借款利息資本化,子公司賬面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且子公司等額支付母公司就該借款發(fā)生的借款費用.從合并財務報表的角度來看,母公司負擔借款成本而子公司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記賬,基于合并報表實體理論,二者是同一個合并個體,該借款費用應增加符合要件資產成本減少利息費用.賬務處理如下:
1.母公司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長)期借款
2.母公司轉借子公司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3.母公司計息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利息
4.子公司賬務處理:接到母公司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5.子公司計息時:
借:在建工程
貸:其他應付款
6.母公司合并會計報表抵消: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應收款
這樣處理,母公司按合同計算的利息作為其他應收款和應付利息,母公司在編制合并報表時,只對其他應收和其他應付抵消,子公司按規(guī)定計算的資本化利息計入在建工程,做到理論上先進合理,實務操作上簡便易行,基于合并報表實體理論,應該是可行的.
母子公司關聯(lián)方借款沒有利息是否必須調整利息繳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2號 第三十條 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lián)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直接或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收入的減少,原則上不做轉讓定價調查、調整.
母子公司借款無利息賬務處理.母子公司關聯(lián)方借款沒有利息是否必須調整利息繳稅?原則上是無需做調整的.各位會計人員要熟知稅法規(guī)定,及時根據(jù)稅收法律的變動來做出合理正確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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