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納稅的契稅有什么規(guī)定?

2019-02-20 15:44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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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為延期納稅擔憂嗎?延期納稅的契稅有什么規(guī)定你是否清楚呢?今天就讓會計學堂小編來為大家介紹延期納稅的契稅有什么規(guī)定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延期納稅的契稅有什么規(guī)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國稅發(fā)[2001]110號文件規(guī)定:納稅應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級征收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且同一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申請延期繳納一次.在征收機關批準的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征收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延期申請的程序: (一)、申請.納稅人向其主管征收機關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 (二)、受理、審核.受理征收機關審核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符合要求,所附需查驗的資料是否齊全,延期繳稅理由是否存在.對情況屬實且符合規(guī)定的,簽署初審意見,逐級報送省級征收機關審批. (三)、批準.省級征收機關經(jīng)核實、批準簽署意見后,下發(fā)受理征收機關.受理征收機關經(jīng)過審批的《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退還納稅人,登記《逾期未納稅情況表》,相關資料歸檔.

延期納稅的契稅有什么規(guī)定?

房屋附屬設施征收契稅的依據(jù)是什么?

(1)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 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按照當?shù)卮_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如與房屋統(tǒng)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chǎn)行為(法定繼承人除外),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在繳納契稅時,納稅人須提交經(jīng)稅務機關審核并簽字蓋章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chǎn)登記表》,稅務機關(或其他征收機關)應在納稅人的契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chǎn)登記表》中簽字并將該表格留存.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jīng)濟利益.對通過"招、拍、掛"程序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照土地成交總價款計征契稅,其中的土地前期開發(fā)成本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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