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報彌補虧損表填寫方法指南及實際運用

2018-08-16 09:07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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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報彌補虧損表填寫該如何進行呢,有什么具體的方法。對此,會計學堂整理的本篇文章純屬攻略的,相信你看完后就會有一定的了解了,小編還具體到了每一列的填寫技巧,詳情內(nèi)容請您參考如下。

季報彌補虧損表填寫方法指南及實際運用

答:首先,彌補虧損明細表有以下兩種方法需要填寫;

1、本年有虧損

2、前五年有未彌補完的虧損

注意:這個虧損不是財務虧損,而是主表“納稅調(diào)整后所得”小于零。

比如甲公司2009年度如果虧損15萬元,那么2004年度剩余的虧損25萬元,在2009年度最后一年匯算清繳中不能彌補,甲公司將失去彌補的機會。此外2007年度“可結(jié)轉(zhuǎn)到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將會是90萬元,此時2009年度“可結(jié)轉(zhuǎn)到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是90+15(2009年度虧損)=-105萬元!

而對于季報彌補虧損表填寫方法指南,會計學堂給您整理了如下的內(nèi)容:

季報彌補虧損表填寫方法指南及實際運用

1、第1列“年度”:填報公歷年度。第1至5行依次從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為申報年度。如申報年度為2010年,則往前推的5個年度分別是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分別填入第五年、第四年、第三年、第二年和第一年。

2、第2列“盈利額或虧損額”:填報主表的第23行“納稅調(diào)整后所得”的金額(虧損額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業(yè)轉(zhuǎn)入可彌補虧損額”:填報按照稅收規(guī)定企業(yè)合并、分立允許稅前扣除的虧損額,以及按照稅收規(guī)定匯總納稅后分支機構(gòu)在2008年以前按照獨立納稅人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尚未彌補完的虧損額(以“-”表示)。

4、第4列“當年可彌補的所得額”:填報第2列和第3列的合計數(shù)。

5、第5列至第9列“以 前年度虧損彌補額”:填報本年以前的各虧損年度已彌補虧損額,其中第9列為合計數(shù)。

6、第10列“本年度實際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本列第1行至第5行填報本年以前年度的虧損在本年
的可彌補金額,本年的主表第23行“納稅調(diào)整后所得”不足彌補的,按虧損年度的順序彌補。

7、第11列
“可結(jié)轉(zhuǎn)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本列第2行至第5行填報前4個年度的虧損額被本年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中第23行“納稅調(diào)整后所得”的數(shù)據(jù)依次彌補
后,各虧損年度仍未彌補完的虧損額。

季報彌補虧損表的填寫,現(xiàn)在您掌握了沒有?獲取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歡迎您的多多關(guān)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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